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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有关单位及考生!

发布时间:2020-08-12 23:4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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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及考生: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恢复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发证等相关工作的通告》(粤建公告〔2018〕41号)要求,自2018年10月1日起,由我中心承担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证书核发所涉及非行政许可事务性工作,经费由省级财政保障。我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17号)有关规定,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证书核发所涉及非行政许可事务性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近期,有企业及个人向我中心反映,有社会中介机构声称“可花钱优先(插队)安排考试、不参加考试即可通过,违法代办证书延期、变更等各项业务”,并以此提供有偿服务。

对此,我中心声明:我中心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证书核发所涉及非行政许可事务性,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与任何社会中介机构及个人合作开展任何与“安管人员”考核有关的业务。凡以我中心名义向企业和个人提供与“安管人员”考核有关服务,并以此收取费用的属诈骗行为,已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敬请广大企业和考生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如遇到类似诈骗情况,可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司法或民事诉讼途径解决。任何单位及个人通过社会中介机构以欺诈手段取得证书的,我中心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个人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服务中心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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